六项“降碳”措施出台!
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珠海市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若干措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降碳措施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碳排放市场化机制改革创新以及低碳试点建设等方面提出六大项共二十小项措施要求,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碳排放的系统性管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加强碳排放形势分析,有计划分步骤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全面提升能源利用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开发利用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利用化石能源,有序推进天然气在发电、工业、商业、交通、民生等领域的高效利用。加快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
二是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将绿色设计、绿色技术工艺、绿色生产、绿色供应链等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在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深入挖掘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加快淘汰“两高”项目落后产能。
三是加快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
四是深化碳排放市场化机制改革创新。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碳市场企业在数据监测、数据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交易登记结算、市场风险控制及配额清缴履约的能力。推进全市绿色金融发展,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增汇降碳的支持力度。
五是实施多层次试点示范。选择低碳发展基础较好、减排潜力或贡献大的区、乡村、园区、社区、公共机构和企业(项目)先行先试,推动试点积极探索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低碳发展新技术及新模式。加快推进广东碳标签试点示范。
六是强化基础能力支撑。探索推动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和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温室气体统计、监测、核算和报告制度。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企业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于珠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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