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市场剔除“范围二”,对绿电绿证有什么影响
碳汇林讯 2024年9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其中明确,水泥、钢铁、电解铝三个行业将在2024年进入首个管控年度,2025年底前完成首次履约工作。届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将达到约60%。而这三个行业纳入到碳市场后,将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新增加约30亿吨。
征求意见稿中把各入围行业范围二的外购电力排放排除在外,虽说意外,也在情理之中。在管控气体种类方面,水泥、钢铁行业管控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电解铝行业管控温室气体种类为二氧化碳、四氟化碳(CF4)和六氟化二碳(C2F6)。这点和欧盟等成熟碳市场是一致的。在排放范围方面,生态环境部在文件中强调,考虑到与国际碳市场规则对接,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均仅管控因使用化石能源等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从这份文件开始,中国强制碳市场对于除发电行业之外的行业温室气体管控范围明确为“范围一”直接排放,不再对“范围二”,也就是企业外购电力、蒸汽、供热或制冷而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进行管控。而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中就有关于外购电力碳排放计算的公式。是否意味着今后的碳排放计算将会照此类推?
01为什么碳市场扩围只覆盖“范围一”?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一点是,不是我国的碳市场只覆盖直接排放,其他相对成熟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也是一样的,而这才是强制碳市场机制的基本逻辑——那就是不能出现“双重追责”的问题。钢铁,水泥,电解铝作为电力消费者,他们和电力相关的排放是外购电力导致的间接排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范围二”。而间接排放之所以存在,源头还是在电力行业燃烧化石燃料的直接排放——也就是电力行业的“范围一”。
电力企业的“范围一”排放,就是电力消费企业的部分“范围二”(外购电力)排放。
如果说一吨排放产生一个单位的碳配额,那么电力行业由于烧煤发电产生的直接排放已经有了对应的碳配额,那么再把这些排放从电力消费端再算一次,再发放配额,相当于控排企业对同一吨排放付了两次钱,自然是不合理的。这次文件中对于排放范围的明确,本质上是有效避免了“双重追责”。碳市场只管直接排放,是各人自扫门前雪的逻辑。电厂的直接排放就是每一个电力用户的间接排放。电厂的直接排放降下来了,所有电力用户的间接排放就降下来了。
02不覆盖间接排放,电碳市场联动怎么办?
我国在企业碳核算时会纳入使用电力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用电量和用电结构对碳排放量核算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电-碳”市场耦合度更高。但市场联动逻辑成立的最大bug,就是我们在上文提到的,间接排放不能被计入碳核算,否则就收了两遍钱。而且,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形成根源不同,市场运作相对独立,各有各的政策、管理和交易等体系,分属不同的交易品种。如果这两个市场机制放在一起,那么很可能会导致一些价格信号的紊乱。
因此,生态环境部此次发布的官方文件,在修正bug的同时,其实是利好CCER市场的,毕竟CCER市场才是我国碳市场的“官配”补充机制。 结合1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各自的角色与作用也越来越明确。
最新的文件是不是对于绿证市场是种打击呢?影响肯定是有的。不过不计算间接排放,并不意味着一些控排企业就不用买绿证了。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2024年各地总量消纳和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指标以及2025年预期值,并首次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像电解铝这样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电能的行业,将负有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责任。而电解铝也是第一个被纳入的用户侧行业试点。此外,由于一些钢铁厂、水泥厂、电解铝企业是自建燃煤电厂发电的,烧煤产生的直接排放,也属于这些企业的“范围一”,同样要计入碳核算。这时,企业就要权衡考虑,是直接购买外部电力(不管是绿电还是电网电),还是自己建设风光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取代燃煤发电,从而削减直接排放,获得配额优势。
03剔除“范围二”,如何激励用电减排?
碳市场剔除“范围二”,还让很多双碳从业人士产生了一种新的担忧:节能技术是不是没有用武之地了呢?目前除了和产品碳足迹要求相关的法案,比如欧盟电池法案,确实缺少针对“范围二”的强制要求。更多的是电力消费者的自愿减排压力,比如我国很多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都加入了RE100倡议,和科学碳目标(SBTi)倡议,并设定了企业自己的“碳中和”目标。
过去一些试点碳市场还计算“范围二”的时候,控排企业不管是通过节能技术直接减少用电量,还是购买绿证绿电,亦或自建新能源场站,都可以有效减少对外购电力的需求,从而减少核算出的碳排放量,但是碳成本对于我国的发电企业来说价格传导并不灵敏,电力消费者很难遇到“电价高了”而需要去节电的情况。“间接排放”的核算被剔除后,节电的动力会少很多。
“间接排放”和“双重计算”被剔除了,控排企业的压力比之前设想的要小了,绿电绿证需求可能会受影响。此外,关于用电减排,还需要更有效的政策和激励。(文章来源:上海环球零碳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