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企业将强制消费绿电!企业该如何应对?

高耗能企业将强制消费绿电!企业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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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改委、统计局、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要绿证用量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用绿证消除碳足迹。

       高耗能企业通常需要大量的电力来支持其生产和运营,通过采用绿电,不仅可以降低碳排放量,还可以获得经济补贴。

       如成都发布的《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指出,支持绿电制氢,每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高耗能企业该怎样将绿电应用到实际生产过程中,如何通过绿电达到减碳目的,获取经济效益?

三部门发布绿电重磅政策

      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文件明确:为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将采取以下措施:

1. 绿证用量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

      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有效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中,实行以物理电量为基础、跨省绿证交易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受端省份通过绿证交易抵扣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所需节能量的50%。

2. 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

       鼓励各地区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合理提高消费比例要求。各地区要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探索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超出预算部分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抵消。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建立实施细则,统筹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依法依规将可再生能源消费责任落实到相关用能主体。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购买绿证、使用绿电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3. 用绿证消除碳足迹

      充分发挥绿证在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核算方面的作用,强化绿证在用能预算、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中的应用。将绿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管理机制。加强绿证对产品碳足迹管理支撑保障。将绿证纳入产品碳足迹核算基本方法与通用国家标准,明确绿证在产品碳足迹计算中的一般适用范围和认定方法。

接下来,我们就以钢铁企业为例,看看高耗能企业到底如何将绿电应用至生产过程实现减碳。

钢铁企业绿电应用规划

      根据世界钢铁协会数据,中国是世界钢铁第一大消费国和第一大生产国。2022年中国大陆粗钢产量和成品钢表观消费量分别达到约10.18亿吨和9.21亿吨,占全球总量的54%和51.7%。然而,高产量也伴随着高碳排放。我国钢铁行业的碳排放占据全球钢铁碳排放总量的60%以上,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约15%,是31个制造业门类中碳排放最大的行业。在节能降碳的征途上,钢铁行业企业有两个关键路径:一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二是调整用能结构,推动绿电在生产中的应用,降低对高碳能源的依赖。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大路径将绿电纳入发展规划:

1. 纳入企业低碳发展总体规划

      钢铁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和双碳发展战略,将新能源应用作为优化能源结构和流程结构的重要途径。将绿电应用纳入企业低碳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实现多能互补。

    绿电应用规划的依据,一是根据碳减排的需要进行绿电应用规划;二是根据钢铁产品的环境属性需求进行绿电应用规划;三是根据碳交易价格进行绿电应用规划。

2. 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建立绿电应用管理体系

(1)成立组织机构,由企业运营主管部门牵头;

(2)成立绿电应用管理与执行机构,建立自上而下的部门协调机制和反馈机制,明确各部门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调配合,保障绿电应用管理体系高效运行;

(3)建立绿电应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绿电项目管理制度、绿证交易管理制度、绿电交易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保障合规运营、用电安全、效益提高;开展绿电应用信息披露,按照重点碳排放单位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绿电应用信息披露,树立企业绿色形象。

钢铁企业绿电应用方案

1. 绿电资源评估和项目筹划

      由企业组建的绿电应用管理机构负责,与能源投资公司开展绿电资源评估,充分利用厂区周边资源和厂房、建筑屋顶,在自有场地以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的方式获得绿电。

由于钢铁企业自身没有绿电项目建设团队和足够的绿电项目设计和管理能力,可以采用“BOO”或“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由第三方投资,在自有场地附近建设、运营和维护绿电项目,项目发电量由钢铁企业完全消纳,通过优惠购电的方式使用绿电,避免项目开发风险。这是目前大多数企业使用绿电的主要方式。

2. 建立以“绿电+储能”为核心的智慧能源管控系统

      钢铁企业大部分生产工序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用电负荷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即每一时刻的用电负荷与前面相距较近的时段内用电负荷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有一些设备用电负荷特别大,用电周期比较短,对内部电网的冲击性比较强,造成电网波动。

     同时,新能源电力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赖自然资源,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或风电,发电及供电时间存在周期性和很大的不确定性。随着新能源占比增加,这种周期性和不确定性对企业内部电网稳定性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建立以“绿电+储能”为核心的智慧能源管控系统,不但可以解决新能源发电不确定性对电力系统的影响,充分消纳新能源发电量,稳定供电系统与生产负荷的匹配,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厂区余热资源,提高热电系统的调控能力,为全系统生产提效降耗、降低碳排放提供有力的保障。从企业能源和电力现状、系统配置及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自然禀赋条件,分析和梳理生产工艺负荷,合理配置源侧可再生能源系统和储电系统,挖掘源侧增量潜力及荷侧可调节响应能力。

     通过光伏发电、外购电、自备电厂和余热余能自发电系统灵活性控制改造与储能系统的结合,充分释放内部电网的调峰能力,搭建厂区一体化能源管控平台,实现智慧能源管控及源网荷储多向互动,保障光伏发电顺利消纳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 其他绿电应用途径

      间接投资绿电。除了直接投资绿电之外,间接投资绿电也可以作为企业使用绿电的一个途径。一般绿电项目大多数掌握在绿电开发企业手中,绿电开发企业需要通过项目进行再融资,就会通过股权出让、债权出让的形式出让绿电的股权。

4. 建立支撑服务体系

      搭建绿电应用创新服务平台,积极与城市规划部门、绿电开发机构等开展战略合作,汇集国内光伏、风电科技资源,由专业咨询机构、第三方能源投资公司、电力交易中心、电网企业等形成支持服务体系,提供专家咨询、专业开发、专业运营、专业技术支持和绿电交易等服务。

钢铁企业绿电购买方式

1. 外购绿电

(1)电力市场绿电交易。通过电力交易市场,主动参与市场交易,寻找绿电的生产商跨区购买绿电。目前由于各地区绿电资源和交易政策、规则不同,绿电交易溢价也不同。企业可以通过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谈判,进行多边协商,降低溢价或进行平价交易,在获得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降低企业电力成本。

(2)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分布式市场化交易是企业与配电网内就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并由电网企业承担所购电力的输送以及收取“过网费”,即所谓的“隔墙售电”模式。2017年10月我国启动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2019年5月公布了首批 26 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名单,2022年又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文件。但由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电网企业的利益,加上新能源发电自身随机波动性、调节能力差等自身的问题,在未能获得电网企业支持的现实下,这种“隔墙售电”的方式推进较慢。随着国家鼓励该模式推进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在理顺输电价格体系后,预计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可以在更大范围推开,届时隔墙售电将构成对企业绿电采购的有效补充。

2. 购买绿证

      企业在制定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后,由于绿电投资项目和绿电使用项目存在一定的时间失配,因此在绿电项目尚未投产前,购买绿证成了最快的绿电应用方式。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于2017年1月正式试行,建立了以自愿认购为主的中国绿证市场。

     电力消耗较小的企业可以直接通过绿证采购来实现自身的绿电战略;电力消耗较大的企业,购买绿证宜作为企业实现100%使用绿色电力的补充方式。对于具有绿色钢铁产品需求的高端用户,可以通过购买绿证的方式使产品具有绿色属性,购买绿证的成本价值可以转移到高端用户。针对特殊产品的绿色属性要求,购买绿证是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结合碳排放交易的绿电调控机制

     目前,钢铁行业尚未实行碳排放配额与碳交易,因此,多数企业对绿电应用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和碳交易、绿电交易政策的完善,建立与碳交易相结合的绿电调控机制,必将成为绿电应用的重要内容。

(1)构建企业统一管理、碳资产公司专业化运作、子公司协同配合的管理模式,提高市场运营专业化水平,发挥碳资源、绿电资源汇集作用和协同效应,保证企业各子公司低成本履约,提升碳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2)组建碳资产管理公司,实行碳配额、碳交易、绿电交易、绿证交易统一运作,根据碳交易和绿电交易的市场价格及变化趋势,制定年度绿证、绿电交易计划。

(3)建立基于碳交易、绿电交易价格差异的经济效益综合判定模型,为绿电交易提供有益的数据支持。通过该模型可以进行碳交易价格和绿电交易价格的实时对比分析,选择更加经济合理的交易方式,使企业在获得环境效益的同时,寻求最优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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