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更新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核查指南》更新要求)。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排放核查的技术依据,本次修订聚焦核查工作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针对关键参数核查过程描述、购入使用电力排放核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进行了系统优化,进一步统一核查尺度、压实过程管理,为碳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核查是确保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的关键环节。现行核查指南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核查报告对关键参数的核查过程描述较为简略,影响了核查工作的可追溯性与规范性。为此,《核查指南》更新要求明确要求核查组在核查报告中,对燃煤消耗量、燃煤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燃煤低位发热量、燃气消耗量、燃气元素碳含量、燃气低位发热量、生物质(含垃圾、污泥)热量占比、发电量、供热量、运行小时数等10个关键参数,详细描述实际核查过程。
具体而言,核查报告应至少列出查阅的相关文件和信息,说明数据交叉核对情况;记录询问的现场工作人员及了解的信息;描述查看的现场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情况;并对结果准确性的验证情况作出说明。如核查过程涉及抽样,还应在报告中作出专门说明。这一修订将有力推动核查工作从“结论导向”向“过程导向”转变,提升核查透明度和公信力。
配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更新要求不再核算购入使用电力间接排放的调整,《核查指南》更新要求全文删除了“购入使用电力排放”相关核查要求。发电行业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占比不足0.1%,纳入管控的减排效果有限,却显著增加了核查与监管负担。删除这一内容后,一方面与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核算核查技术规范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可使核查资源更加聚焦于主要排放源。
此外,《核查指南》更新要求还规范了部分文字表述,增加了新的参考文件,并针对影响燃煤机组氧化率的海拔高度和炉型补充了核查要点。
总体来看,《核查指南》更新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细化核查过程要求、优化核查内容、明确关键参数核查路径,显著提升了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的规范性与精细化水平。修订内容紧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实际,有利于统一核查尺度、保障数据质量、降低监管成本,为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