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只认 “无林地”!两项新 CCER 方法学落地,海量林场资源能否真正变现?

导语:过去两年,国内不少国有林场、集体林场陷入一种尴尬。手里握着数万亩成熟林地,有采伐更新、抚育补植的实际作业,却拿不到 CCER 减排量。原因很简单:重启后的 CCER 体系,林业碳汇的大门只向 “无林地造林” 敞开,大量迹地更新、现有林经营项目直接被挡在规则之外。

生态环境部近期一次性挂出 3 份 CCER 方法学征求意见稿,其中更新造林碳汇、乔木林经营碳汇两份文件,直接改写国内林业碳汇的开发格局。长久以来被排除在外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退化修复林地、现有乔木林抚育项目,终于迎来制度层面的解决方案。

但行业更需要清醒看到:放开准入不等于躺赚。新方法学打开供给空间的同时,对地块证据链、经营真实性、权属闭环提出了更高标准。理论潜力与实际签发量之间,还隔着至少一两年的落地周期。

旧规则下,一大半林地天生没有参赛资格

CCER 市场重启之初,林业板块只保留两套可用方法学: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

其中造林碳汇设置一条硬性前置条件:项目土地必须为无林地。这条硬性边界,直接筛掉国内大量真实林业生产场景。

采伐之后重新造林的采伐迹地、火灾损毁之后补植的火烧迹地,即便重新栽满苗木,因为地块历史上属于林地,不能纳入;伐前更新、冠下补植、退化林修复,只要建立在原有林地之上,全部不符合申报条件。漠河林业局在前期 CCER 申报实操中,就只能把所有采伐迹地全部剔除,才能够满足无林地的硬性土地要求。

比迹地更遗憾的,是全国海量存量乔木林。

老 CCER 时期存在森林经营碳汇方法学,但重启之后这套规则并未同步恢复。国内遍布各地的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大量中幼龄林本可以通过间伐、定株、补植等抚育手段提升森林固碳能力,但是苦于没有对应的方法学,经营增汇的价值无法转化为可交易的 CCER 减排量。

一边是全国碳市场履约需求持续走高,仅电力行业每年 CCER 理论需求便达到 2‑3 亿吨 CO₂e;另一边大量森林资源手握增汇潜力,却受限于制度规则无法释放,供需两端长期错位。

这一次两份征求意见稿,本质上就是在修补这套制度缺口。

更新造林碳汇:迹地修复项目拥有专属通道

《更新造林碳汇》专门解决 “曾经是林地,遭受破坏之后重新恢复森林” 这类场景。

文件明确覆盖三大类适用地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形成 3 年以内迹地上人工重建森林;取得官方采伐许可之后,伐前更新或者采伐后重新造林;病虫害、灾害造成的灾损迹地、退化林更新、公益林更新修复项目。

简单理解旧规则逻辑:这块地以前长过树,不行。新方法学逻辑:地块历史有林地背景没关系,只要是迹地上开展人工森林重建,就可以纳入开发。

很多从业者看到适用范围放宽就感到振奋,但这里有一个非常关键的误区:准入放开,不等于开发难度降低。

这套方法学最大难点不在碳汇计算公式,而在于完整可追溯的证据链。开发者需要完整举证造林前地块状态、原有植被留存情况、人为清除活动,核算新增林木带来的净碳储量。尤其是伐前更新、历史追溯类项目,历史资料缺失,举证难度会进一步抬升。

即便地块条件完全匹配,如果作业档案、验收材料、历史遥感佐证材料不全,项目依旧很难通过审定核查。

乔木林经营碳汇:存量森林的增汇,只算 “多跑出来的那一部分”

《乔木林经营碳汇》是本次市场关注度最高的一份文件,填补重启 CCER 体系中原生林经营方法学空白。

它瞄准的不是新种树,而是已经存在的乔木林。地块前提要求地块已经满足森林定义,郁闭度≥0.20。油茶、核桃、茶园这类经济林,直接排除在外。

能够产生减排量的经营行为,限定为间伐、定株、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四类。单纯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只能作为配套辅助手段,不能单独拿来开发 CCER。只看护不做实质性结构优化的林地,没有申报资格。

这套方法学和造林类项目最核心的差异,在于基准线逻辑。

普通造林碳汇,基准线是无林地,固碳增量从 0 开始计算,树木生长产生的碳汇基本全部计入项目。而乔木林经营,林地本身就在自然生长,自然状态下的固碳水平就是基准线,这部分不计入 CCER。只有通过人为经营措施,超出自然生长的那部分额外固碳增量,才可以核算为减排量。

核算层面依托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 41.5 万个固定样地数据,把全国划分十一个气候地理分区,给出分区域、分起源、分龄组的单位面积年均固碳缺省值。项目情景固碳水平,必须跑赢这套基准参数,才能够产出 CCER 量。

额外性规则也出现明显分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非短轮伐期用材林可以免做额外性论证;但短轮伐期速生丰产林,依旧需要完整走完额外性论证流程,和造林碳汇全部免证形成鲜明对比。

真正具备开发价值的项目,优先指向权属集中连片、作业设计档案齐全、林分结构优化空间充足的国有林场中幼林抚育、集体林补植改造、公益林结构化经营项目。零散小地块,即便符合条件,也很难覆盖开发成本。

理论潜力可观,但切勿高估短期供给爆发

根据两份方法学编制说明公开测算数据:

1、更新造林碳汇,到 2030 年年均理论潜力约 4500 万吨 CO₂e;

2、乔木林经营碳汇,到 2030 年年均理论潜力约 970 万吨 CO₂e;两者合计年均理论潜力约 5470 万吨 CO₂e。

这个数字看上去可观,但务必分清:理论测算潜力≠实际可以签发的 CCER 数量。

从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到正式文件落地,再到项目立项、现场踏勘、审定、监测核查、登记签发,完整链条至少需要 1‑2 年时间。即便后续正式版规则不做大改动,大规模的增量供给,最快也要 2027‑2028 年才会逐步释放。

一方面,采伐更新、灾害迹地修复有年度天然规模上限,不是所有迹地都可以拿来做 CCER;另一方面证据链、权属、经营真实性会筛掉一大批意向项目。大量意向地块会卡在材料缺失、历史记录不足等现实问题上。

至此国内林业 CCER 三条赛道边界彻底清晰:

1、造林碳汇:面向无林地,核心是 “从 0 到 1 造出森林”;

2、更新造林碳汇:面向迹地与采伐许可林地,核心是林地遭受破坏之后重新恢复森林;

3、乔木林经营碳汇:面向现存乔木林,核心是通过人为经营,挖掘现有森林的额外固碳潜力。

三条赛道互不重叠,各有适用场景,国内林业碳汇正式从 “只重视新增林地面积”,转向 “新增造林 + 迹地修复 + 存量提质” 三者并重的格局。

手握林权,现阶段该做什么?

当前两份文件仍然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正式发布版本存在微调可能性,不建议立刻大规模仓促启动项目开发。给林场、林权持有方四点务实建议:

第一,先做地块摸底。把自有林地按照无林地、各类迹地、现存乔木林分类梳理,匹配三套方法学的适用边界,先分清自家林地究竟属于哪一类赛道,不要盲目套用规则。

第二,闭环梳理权属链条。林权证、经营权、碳汇开发权、减排量收益分配,全部落到书面合同。近年大量林业 CCER 项目在审定环节折戟,权属争议是高频否决因素,技术条件再好,权属不清项目也无法落地。

第三,补齐历史档案材料。更新造林项目要留存迹地状态佐证;经营碳汇项目要完整保存作业设计、抚育验收、采伐记录。新方法学对证据链要求进一步抬高,档案就是项目的生命线。

第四,保持观望,等待正式稿落地。征求意见稿不等于执行标准,部分条款后续存在修改空间。现阶段优先完成内部资源盘点、资料归集,待正式版本发布之后,再启动项目开发,减少不必要的试错成本。

两份新方法学的出台,代表国内林业 CCER 体系迈出关键一步。过去很多人把林业碳汇简单理解为 “种树拿碳票”,现在规则已经清晰传递信号:碳汇收益,奖励的是真实有效的森林恢复与森林质量提升。

入场门槛放开,但审核的尺子变得更严。市场机会变多,但对从业者专业能力、基础资料储备的要求同步抬升。对于林地持有主体而言,看懂规则、盘清家底,远比跟风抢跑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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